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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优课”视频制作技术标准
(试行)
根据“优课”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优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每课时长以30—45分钟。
(二)录制场地。录制场地应选择教室、录播室等授课现场。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成片统一采用数字音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至少3机位),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及以上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讲课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录制方式:最好采用现场切换录制。现场导播镜头调度要求:环境交代清楚,主体人物突出,主题内容表达充分;景别大小适当,细节表现清晰,镜头切换流畅、组接合理。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教师在录制前应认真检查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字号大小适当,能让学生看清,色彩简洁明快,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对于有老师讲授互动性课件时,可以用摄像机拍摄,以便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录;对于单纯的展示性课件,可以对屏幕拍摄,也可以将课件转换为一路视频,直接切换插入;对于网页等字号特小的画面,要给出特写镜头。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片头、片尾不超过5秒,应包括:年级、版本、学科和课题名称,教师姓名、职称,单位(学校名称、LOGO)等信息。片尾包括制作单位、人员,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三)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稳定,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且多机白平衡一致。(4)视频电平:视频全信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
2.音频信号源:(1)立体声双声道录制。包括:课堂教师讲解、学生发言等现场声音,多媒体课件的音频,及片头片尾音乐等音频。教学现场使用的多媒体课件的声音可以通过教室喇叭播放作为现场声音拾取,也可以通过调音台混音录音,混音比例要适当。(2)电平指标:音量电平适中,声音应无明显失真、过冲、过弱。(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4)声音和画面、口型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无环境噪音或其他杂音。(5)伴音(音乐)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三、视、音频文件要求
(一)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0.5—1Mbps。
3.视频分辨率:(1)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2)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画幅宽高比:(1)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2)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二)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三)封装。采用MP4封装。
(四)外挂字幕文件。不要带外挂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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